调查动机
最近几年,P2P投资市场如火如荼,然而,在火爆背后又频频出现“跑路潮”。P2P投资风险究竟来自何处?又该如何防范风险?
无数人都在争先恐后地步入P2P理财行列,但是P2P究竟是什么?又是凭借什么方式盈利并支付承诺投资者的高额回报?
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贺丹说,现在所说的P2P,并不是人们所理解的就是简单一个人通过网络向另一个人借钱,事实上,目前我们常见的P2P平台大致分为三类:
第一类是作为单纯的中介机构,借款者在平台上发帖筹集资金,消费者在平台上自己选择借款人并向其注入资金,P2P平台从中抽取中介费。这样的话,理财的风险就取决于消费者对借款人的选择。第二类则是银行将自己的线下业务搬上互联网,P2P平台上就是银行的信贷业务或者理财产品。贺丹告诉记者:“这两种类型的P2P平台都不直接参与投资,只起到提供信息的作用。”
“第三类应该是我们现在见到最多的P2P平台经营模式了,P2P平台把借款人的借款需求包装成种类不同理财产品出售,消费者用于购买这些产品的钱会在P2P平台形成一个资金池,然后由P2P平台来选择把钱投向哪些借款人,消费者与P2P平台形成的是一种投资合同关系,P2P平台会直接决定投资方向。”贺丹告诉记者,在这样的模式下,有一些P2P平台利用新会员的钱去支付老会员的红利,吸引更多的人投资,这也就形成了所谓的“庞氏骗局”,一旦资金链断裂,平台就面临着倒闭。
贺丹还提醒说:“现在有许多P2P平台根本就是以诈骗的目的建立的,他们发布虚假信息来诱使消费者购买根本不存在的理财产品,当资金达到一定的数额后就会关掉网站‘跑路’。”
暗藏各种骗局
民生银行太原市长治路支行的工作人员贺晋阳说:“现在大多数人赔钱都不是投资本身的风险造成的,他们基本上都是遭遇了诈骗。”
贺晋阳告诉记者,现在的诈骗手法可谓五花八门,最常见的就是用高息诱惑投资者,“正常的理财产品年收益达到8%已经算是特别高了,但是现在许多P2P平台都会标示超过20%的年收益,这么高的收益很容易使得许多投资者丧失抵抗力,尽管怀疑这么高收益的真实性,但还是会产生侥幸心理”。
据介绍,现在还有一种比较流行的骗术就是所谓的“秒标圈钱”,“秒标”原本是P2P发放的高收益、超短期限产品,实际上是用来招揽人气的。贺晋阳说:“现在许多P2P平台会在几天之内频繁推出‘秒标’,实际上是利用新的投资来支付原来投资者的利息和回报,造成赚钱的假象,这也是一种‘庞氏骗局’。”
还有的P2P平台会编造一些看上去非常豪华的创始人团队或者假借官方机构的名义提高自己的可信度,比如号称给所谓创始人贴上名校毕业的标签,声称在某大型金融公司有过工作经验,又号称跟央行合作或者打着某银行的旗号来为自己增加可信度。曾经有一家名为中翌理财的P2P就号称自己同光大银行合作开发理财产品,甚至光大银行的LOGO都被加上了中翌理财的元素。万幸的是,在中翌理财推出该宣传的第二天,光大银行就发现了这一行为,并且及时发表声明称从未与其合作,这才使得没有投资者上当。
受害网友“Krystal”告诉记者,他投资的P2P平台倒是没有关闭,就是一直找各种理由说提现困难,希望大家耐心等待,紧接着在投资者交流群里就出现了一些人表示愿意用半价收购“坏账”的消息。为了减小损失,这名网友将自己的债权以五折的价格卖给了这些人。这名网友说:“五折卖出去只是赔了一半,不卖的话就可能全赔进去了。”
监管应与时俱进
“我国目前对于网络借贷平台的性质界定不清晰。P2P的投资凭证既不是股票也不是债券,它不属于我国证券法调整的范围,而P2P平台也不是银行业金融机构,所以也不属于银监会的监管范围。”贺丹告诉记者,“网络借贷平台的申请和注册由谁来审核、平台建立后由谁来监督、违规经营之后又由谁来处理,这些问题在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使得不法分子有了可趁之机。”
贺丹表示,对P2P平台的监管应当与时俱进。
“对P2P平台的管理必须做到有法可依。对P2P平台的经营活动需要有明确的监督和管理机构,在立法上扩大证券法的调整范围是一个可行的思路,”贺丹建议说,“对于P2P平台的信息披露工作,法律中也应该有强制性的规定。”
贺丹认为,要防止“庞氏骗局”的出现,就应当要求P2P平台向出借人充分披露借款人的年收入、主要财产、主要债务、信用报告等重要信息,还包括与融资项目有关的各种重要信息,应当进行风险评估并将可能产生的风险结果如实告知投资人。对于正在进行的投资项目,应及时告知投资人融资资金运用情况、借款人经营状况及财务状况、借款人还款能力变化情况等。
贺丹提醒有意投资的群众,任何形式的投资都是有风险的,投资前要考虑到存在风险的可能,把风险控制在自己可以承受的范围内,这样才是理性投资。
2015年12月8日,新华社发布消息称,金易融(北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运营的e租宝网站以及关联公司在开展互联网金融业务中涉嫌违法经营活动,正接受有关部门调查,有关部门将及时公布调查结果。
4天后,公安机关会同有关部门对e租宝网络金融平台及其关联公司涉嫌违法犯罪问题进行调查。又过4天,北京市公安局官方微博发布通报称,各有关地方公安机关已对e租宝网络金融平台及其关联公司涉嫌犯罪问题依法立案侦查,对相关犯罪嫌疑人采取了强制措施,对涉案资产实施了查封、冻结、扣押。
e租宝此前官网数据显示,截至2015年12月3日,e租宝累计投资金额为729.53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