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通知,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的业务发展和财务状况,按照“补偿成本、收支平衡”的原则,下调了征信中心的服务收费标准。这一调整将从2017年7月1日开始实施,商业银行等机构查询企业信用报告的基准服务费标准将从每份60元降低至40元,查询个人信用报告的基准服务费标准将从每份5元降低至4元。
此外,通知还明确了建立征信服务收费标准定期校核调整机制。该机制由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每两年对征信中心的服务收费标准进行一次校核和调整,以综合考虑征信业务的增长和服务成本的变化等因素。

这次征信服务收费标准的总体降幅为24.5%,预计每年可直接为金融机构节省运营成本约3.2亿元。这一调整将有利于降低金融机构的服务成本,提高金融服务效率,进一步促进我国金融市场的稳定和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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