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相关基础资料和国民经济核算方法,2018年四季度和全年国内生产总值(以下简称GDP)的初步核算结果如下:
表1显示,2018年四季度和全年的GDP初步核算数据绝对额为25,359.99亿元,同比增长6.4%,增速放缓0.6个百分点。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为2,493.46亿元,同比增长3.5%;第二产业增加值为1,041.78亿元,同比增长15.8%;第三产业增加值为1,244.86亿元,同比增长7.6%。
表2列出了2018年四个季度GDP同比增长速度的数据,分别为1季度:7.9%,2季度:7.6%,3季度:7.9%,4季度:6.7%。

表3列出了2018年四个季度GDP环比增长速度的数据,分别为1季度:1.9%,2季度:1.8%,3季度:2.1%,4季度:1.6%。
此外,三次产业分类依据为我国国家统计局2012年制定的《三次产业划分规定》。
表4则展示了2018年四个季度GDP中,第一产业、第二产业、第三产业和其他服务业的增加值,以及它们与GDP的比值。
表5则展示了2018年四个季度GDP中,第一产业、第二产业、第三产业和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金融业、房地产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的增加值,以及它们与GDP的比值。
值得注意的是,表4和表5中的GDP总量数据中,有的不等于各产业(行业)之和,是由于数值修约误差所致,未作机械调整。
此外,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库,还有其他相关核算结果可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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