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民生新闻讯一男子进入新钢一厂区“捡”走百余公斤废铁,被抓后称自己是“捡”不是“偷”,但他的行迹全被天眼锁定。10月28日,新余市公安局袁河分局对该男子吴某荣依法处以行政拘留15日处罚。
经民警查实,10月22日下午4时许,吴某荣骑行摩托车窜至新钢某厂,将空地上的炉壁条废钢通过徒手的方式,搬至摩托车后备厢内藏匿,下午5时20分许,吴某荣骑行摩托车到达新钢公司东大门口准备出厂区时,被埋伏等候的民警当场抓获。经称重被盗炉壁条废钢总重为248.7斤,其行为已构成盗窃公私财物。询问过程中,吴某荣对自己在新钢厂区盗窃废钢的行为认为是“捡”不是“偷”,但天眼早已锁定其行迹。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警方依法给予吴某荣行政拘留15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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