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近年来,就各地因虚假户籍而引发的恶性违法犯罪事件,公安部曾在今年2月份召开全国公安机关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各地深入推进户口登记管理专项清理整顿工作,严查不法分子和内部违法违纪人员。同时,国家有关部门针对农村宅基地也严下禁令,严禁非法买卖农村宅基地以及非法出让、转让、出租集体土地用于非农村建设。但“山高皇帝远,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地方公安机关个别领导依然我行我素,一副“我是山大王,我说了算”的官爷行政作风,利用手中职权以强欺弱为所欲为,使得地方百姓怨声载道,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且造成了社会极不和谐局面。
近日,本网接到福建省龙岩市连城县群众反映信称:福建省龙岩市公安局冠豸山机场分局局长林某(连城县公安局原政委)为获取高额利益,非法私下买卖土地建设住宅,以村民建宅基地名义开发农田,并利用职权伪造更改村民户口本,以便图取更大的宅基地面积,从而牟取更多的交易利润。并且插手当地矿山,违规批放雷管和火药,致使当地矿山非法开采行为猖獗,从而埋下矿工生产安全隐患。在接到反映信后,本网于2014年12月7日赶赴福建省龙岩市连城县明察暗访,并与当地村民及有关政府部门领导进行了“面对面”交流。
占民农田尽显霸道借名顶替村民哑然
2014年12月7日上午,本网同记者驱车前往群众所反映的连城县莲花村东方宾馆后面的二亩农田实地察看。只见旁边有一条小河流经此处,地理位置也算得上优越。在穿过一扇大铁门后,映入眼帘的是几幢外观新潮的四层别墅小楼,院内绿树葱葱亭台楼阁。虽然别墅内部正在进行装修,但整个院落显得奢华气派。
本网人员绕行别墅察看时,在门口碰到一位居住附近的村民,便与其攀谈起来。据这位村民称这块地本来是农田,后来可能被批转成宅基地了,就在这里建造了几幢别墅,至于是谁建的他也搞不清楚,只知道上边领导有的是招,说占用就占用了,包括沿河路规划区的300平米农田也被这别墅的围墙围住了。随后,又走访了几名村民,他们所述情况大概一致。于是媒体一行马不停蹄的来到连城县莲花村委会办公室,待讲明来意后,村党支部书记李文富接待了媒体一行。因反映信中称是莲花村委会主任罗永长在受到连城县公安局原政委林某威逼后,才找到四名莲花村委干部顶替申建宅基地名额。故记者请李书记联系罗主任向其了解情况,但多次致电都无法联系上罗主任。
随后涉及此事的四名村委干部吴某某、李某某、邓某某、罗某某相继来到莲花村委会办公室。在简单了解了几个人的家庭情况后,面对记者的询问,他们表现的有些茫然和无措,对宅基地一事都表示不太清楚。后在记者的一再追问下,据四人陈述是村委会主任罗永长在得到上级领导指示后,迫于上级压力才找到他们,让他们拿出户口本和身份证,说是办理一些宅基地审批手续。由于都是乡里乡亲,平常关系也较融洽,并且是上级领导授意安排,他们也都没有多问多想,就上交了自己的户口本和身份证。
在本网的要求下,他们出示了各自的户口本,经过对这四个户口本进行仔细辩查,发现这四个户口本均由连城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一位名叫林筱勤的户籍民警承办,而且除了罗某某以外,其他三人的户口本在上交以后,里面的家庭成员信息都有变更,并且李书波的户口本存在较为明显的漏洞。针对这个信息变更问题,吴某某表示自己的儿子结婚后单独立户,属于合法迁出;邓某某则表示自己的外孙女出生后落户在她家,属于合法迁入。而李某某在一开始向记者说起自己家庭情况时,曾无意中提到过自己是1991年结婚生了儿子,然而户口本上最后一页却显示“李婷是其长女,1988年12月出生,于2009年12月11日因子女投靠父母,由福建省连城县莲峰镇莲花村莲花塘路26号巷15号移入本址”。面对记者的质疑,李某某表现得无可奈何,摇头表示自己没什么可说的。李婷究竟是谁?李某某究竟有何难言之隐?在本网的再三追问下,李某某最终承认李婷确实不是其女儿,而是其哥哥的女儿,至于怎么移入到他户口本名下的,他也不知道怎么回事。
暂且抛开户籍问题不说,先回到宅基地这个问题上,这四位村干部已经拥有自己的合法宅基地,如果另找别处再建房是否符合规定?土地审批过程是否合法?
据了解,《福建省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每户农民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面积限制在80平米至120平米。农村村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住宅建设:1、因无住宅或现有住宅宅基地面积明显低于法定标准,需要新建或扩建住宅的;2、同户中兄弟姐妹或者子女已达到法定结婚年龄要求分户的;3、因国家或者集体建设、实施镇乡、村庄规划以及进行公共设施与公益事业建设,需要拆迁安置的;4、因发生或防御自然灾害,需要安置的;5、原有住宅属D级危房需要拆除重建的;6、向中心村、集镇、小城镇或者农村住宅小区集聚的;7、县(市、区)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情形”。很显然,这四位村委干部的情况完全不符合上述申请再建条件。记者郑重地将这些规定告诉他们后,他们一致表示在东方宾馆后边宅基地上建造的别墅并非他们出资建造,听说是别人买下宅基地后建造的,虽然房本上是他们的名字,但他们从未领到过房本,宅基地和别墅与他们毫无任何关系,他们只是莫名其妙的替别人顶个名而已。
户籍伪造实为非法卖地相互推诿即为变相推责
为证实李书波等人所言是否属实,本网请李某某回去将其哥哥的户口本拿过来核实。当李某某拿着户口本再次返回来,本网人员认真的将两家的户口本进行了比对,竟然发现两个户口本上都有名叫“李婷”的人,而且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完全一样,可以肯定确是同一个人。
那么为何要伪造户籍?据反映信中称龙岩市公安局冠豸山机场分局局长林某(连城县公安局原政委)与林伯矿业股东之一童某(龙岩市连城县原人大代表)等人为获取高额利益,于2000年初先以私人名义向莲花村村民购买东方宾馆后边的农田二亩,而后林某利用职权威逼莲花村委会主任罗永长找四名村民顶替以农民宅基地的名义开发建设,罗永长迫于林负功的压力,无奈之下找到村委干部吴某某、李某某、邓某某、罗某某,收上他们的户口本和身份证等证件交给了林某,林某便拿去骗取建房许可证。由于户籍人数决定宅基地面积,为了获得更多的宅基地面积,林某利用手中职权故意更改李某某等人的户籍信息,将其侄女李婷违规迁入李书波户内,当时违规增加户员的经办民警敢怒不敢言。在取得农民自建房证件后,林负功等人将所购买的农田及圈进围墙内的300平方米(总占地1500平方米)出售给吴世标、吴炎楠、华庆标、陈金龙四人,他们在购得土地后便每人建了一座别墅,但由于申建宅基地的人是被林某欺骗的四位村委干部,至今房屋产权证上登记的仍是四位村委干部的名字。据悉林某等人在此次土地交易中获利高达百万元以上。当本网将反映信中所反映的情况告诉在座的几位村干部时,他们一脸惊愕,再次强调自己交上户口本等证件时,确实没有想到上级领导会借名卖地,他们所说情况保证属实。
为了进一步核实户籍伪造的情况,本网人员等一行人又驱车来到连城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找到该所陈所长,请其将当年承办涉事户口本的户籍民警林筱勤叫来,以便当面了解清楚户籍变更经办过程。陈所长表示林筱勤已调离连城县,且查阅户籍档案需要县公安局领导批准才可以配合记者的工作。
于是抱着负责任的态度来到连城县公安局,先向接待处值班民警表明来意,值班民警表示有事要找黄开德局长帮忙协调处理。值班民警在打了几通电话后,告知本网说黄局长下乡视察不在岗,由负责分管交通交警的赖华龙副局长接待。在五楼会议室里,与赖副局长简单寒暄后,并讲明了此行来意。本网提出同一个人分别出现在不同的户口本上是否合法、户籍变更过程是否违规、经办人员是否受到时任县公安局政委林某授意等问题,并向赖副局长展示李书波与李书锋的户口本复印件请其给予解答。赖副局长声称其不是分管户籍的主要负责人,对这方面的业务不太清楚,他正让县公安局公关科童主任联系分管户籍方面的负责人,让先休息稍等片刻。在等候期间,本网人员向赖副局长和童主任表示此行目的仅仅是请县公安局与城关派出所接洽一下,让城关派出所配合媒体查阅核实李书波等人的户籍档案,但二位领导均以自己不是主管负责人为借口,让一行人耐心等待分管户籍负责人的到来。由于还要到其他相关单位走访,在苦苦等待一个多小时未果后,媒体请赖副局长转告分管户籍负责人,请其回来后电话联系,并留下联系方式后先行离开。
从目前走访村民的结果不难看出,借名顶替是为了申请住宅建设用地,户籍伪造是为了增加宅基地面积,《福建省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将原住宅出卖、出租、赠与或改作生产经营用途的;不符合‘一户一宅’政策规定的均不予批准住宅建设申请”。那么,连城县公安局原政委林负功在收上他们的户口本等证件,在申请住宅建设材料上报后,各级主管部门审批过程中难道没有发现四人不符合申建规定吗?既然不符合规定,建房取得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办理用地审批手续是否也是存在违规操作呢?
随后,带着种种疑问来到连城县国土资源局了解情况,一位自称是国土局办公室的工作人员在查看完媒体人员的证件后,说罗明兴局长和几位副局长下乡办事不在局里。但墙上挂着的考勤栏里显示几位主要领导均在岗。本网随即向这位工作人员询问有关宅基地买卖的事宜,这位工作人员声称要有县委宣传部同意才可以回答问题。本网表示只是作为普通公民了解下农村宅基地审批的一些相关业务事宜,不涉及采访。这位工作人员便勉强带着媒体一行找到一位副局长,媒体将之前走访中的疑问讲明,该副局长称没有县委宣传部同意一概不讲,并态度蛮横的挥手驱赶本网一行。
离开连城县国土资源局后本网通过相关网站查询得知,上述四位村委干部目前均拥有自己的合法宅基地,如果在原宅基地之外申请新建住宅的,其原有的宅基地由村委会或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回,并结合村庄土地整理,重新规划后统一安排使用。另外申请住宅建设属新建、扩建的范畴,按照规定应报送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进行规划审批。取得规划许可后,由镇乡人民政府报县级人民政府审批用地。在审批过程中,乡(镇)规划建设与国土资源部门要做到“三到场”,即受理村民规划建设和用地申请后,两部门一起到现场勘测,审查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拟用地是否符合规划,并绘制住宅用地规划红线图;住宅用地和建设许可经依法批准后,两部门一起到实地放样定界;村民住宅建成后,一起到实地检查是否按照批准的面积、界址、用途和其他规划条件要求使用土地和建设,以便确保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庄规划实施到位。很明显,当地主管单位批准莲花村东方宾馆后边的土地做为宅基地建房是完全违背法律法规的。连城县各相关单位在记者走访中含糊敷衍、相互推诿,实则是欲盖弥彰,怕得罪相关领导,打太极变相推责。
走访路遇矿山死者家属血泪控诉曝出矿山黑幕
原来,2011年12月份连城县林伯矿业的四个股东童文庚(龙岩市连城县原人大代表)、陈汉平、陈玉川、揭礼军邀请其丈夫王维州及郭小陈到连城县林伯矿业燕子地采区排水井进行挖矿投资。其丈夫王维州在童文庚等人隐瞒排水井不能作为生产井、不能采矿的前提下,与童文庚等四人盖章签订了采矿合同。合同规定:其丈夫王维州、郭小陈出押金三十万元,交现金十万元,其余二十万元出煤炭时每吨扣二十元,扣满为止。童文庚等人提供住房、电费、煤台以及政府证件等,提成总营业额的40%,其丈夫王维州、郭小陈负责井下开采及设备费用,分成总收入的60%。
2012年3月份,其丈夫王维州、郭小陈进场准备开工。不曾想林伯矿业的另一股东、法人代表黄联春因不知双方签订生产合同一事前来制止,并告知承包采区排水井的巷道只作为抽水巷道,不能作为生产巷道,而且其矿部从未与其丈夫王维州签订合同,也没有收到十万元开采押金,要求其丈夫王维州等人立即停工。随后其丈夫王维州、郭小陈找到童文庚等人进行交涉,童文庚等人向其丈夫王维州拍着胸脯保证可以开采,并声称“我们是大老板,我们说可以做就可以做,不用理会黄联春,煤管局、公安局我们都有熟人能摆平,如果没这些人在,那我们开采所用火工雷管、炸药怎么来”。在童文庚等人的支持怂恿和欺骗下,其丈夫王维州等人深信不疑并不再理会林伯矿业法人代表黄联春的阻挠,继续开采作业至2012年7月份。
后来连城县国土资源局、煤管局知晓此事,遂派工作人员前来制止开采,导致其丈夫王维州投资承包的生产巷道被叫停。在生产巷道被停工期间,童文庚等人怕事情败露,以修改补充合同为由,将与其丈夫王维州签订的原始生产合同骗回。由于复工无望,其丈夫王维州、郭小陈多次要求取回原始合同,并要求童、陈等人按合同支付工人的生产工资等相关费用。但童文庚等人一直拒不归还合同,也不支付相关费用,而且多次对其丈夫王维州进行辱骂、威胁、殴打。2012年12月至2014年5月,其丈夫王维州多次请求揭乐乡政府、连城县人民政府出面处理此事,都没有得到妥善处理解决。2014年6月以来,其丈夫王维州被逼走投无路,只好睡在矿山工棚,吃矿区剩饭菜,衣衫褴褛形如乞丐,继续向童文庚等人讨要相关款项,但仍遭到辱骂、威胁、殴打。
2014年10月19日上午,其丈夫王维州邀童文庚、陈汉平、陈玉川、揭礼军到林伯矿部协商,双方发生争执。当天晚上19时,其丈夫王维州哭着给刘金平打电话,声称“我被童文庚等人欺骗了,血汗钱打了水漂,童文庚之所以如此猖狂不讲理,原来是因为林伯矿业的幕后股东实际上是林某(连城县公安局原政委、现任龙岩市公安局冠豸山机场分局局长),林某利用职务之便通过对矿业停用火工材料、对矿部贷款立案调查等不法手段威逼一些矿主低价出让矿山股份,童文庚靠着林负功撑腰,我的投资是白扔了”。说完后王维州挂断了电话。刘金平怕丈夫出事,向连城县警方报警后从龙岩市新罗区出租处赶往林伯矿部。在到达矿部后,发现丈夫王维州独自一人躺在矿部,已经没了气息。刘金平跑到矿部外面求救,但无人问津。20分钟后,揭乐派出所的民警赶到现场。事发后,刘金平等家属要求揭乐派出所对其丈夫王维州被骗经过及死因进行调查,派出所未作任何答复。目前,刘金平家破人亡、生活艰难,其丈夫王维州尸体至今仍放在殡仪馆。刘金平希望连城县政府及公安机关等部门成立调查组,彻底查清非法矿区的幕后保护伞,追究童文庚等人的欺诈行为,为其丈夫王维州伸冤。
听完刘金平几乎是全程哭着的血泪控诉,媒体人员抑制住悲伤的心情,发现户籍伪造和矿山命案事件都直接或间接有童文庚和林负功两个人的身影出现。但目前记者只能帮刘金平先协调法律援助,通过司法程序进行维权。就在记者安慰刘金平的间隙,连城县公安局公关科童主任打来电话称县公安局领导感谢媒体对他们工作的监督,并已经请示了相关领导,关于户籍方面的业务是由市局的公关处统一安排,至于反映的户籍伪造情况,他们会进行核查并向市局做汇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