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汇6月20日丨嘉应制药(002198.SZ)公布,公司收到股东陈泳洪、黄利兵提供的由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贵阳中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2021]黔01财保09号之一),裁定内容:“一、撤销本院(2021)黔01财保09号民事裁定;二、解除按照本院(2021)黔01财保09号民事裁定已采取的保全措施”。
2021年5月18日,贵阳中院根据贵州汉方(集团)有限公司的申请作出《民事裁定书》([2021]黔01财保09号),裁定诉前财产保全被申请人陈泳洪、黄利兵名下价值125,000,000元人民币嘉应制药(股票代码:002198)股票1926.0401万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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