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7-2-091-002/民事/房屋买卖合同纠纷/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12.28/(2018)陕01民终8145号/二审
裁判要旨:房地产开发企业违反诚实信用原则,能够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而未办理,并以在起诉前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为由请求确认商品房预售合同无效,企图获取较合同有效时更大利益的,属于恶意抗辩,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参考案例王某某诉王某、刘某某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2023-07-2-091-004/民事/房屋买卖合同纠纷/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法院/2021.05.31/(2021)吉0106民初1800号/一审
裁判要旨:《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连带债权的规则参照适用连带债务的规则。在连带债务中,债权人不必分别请求每一位债务人履行债务,而是可以任意选择债务人,并请求其履行全部债务;同理,在连带债权中,债务人亦有选择权,可以任意选择债权人,并向其履行全部债务。关于债务人向连带债权中之一人清偿的法律效力,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部分连带债务人履行的,其他债务人对债权人的债务在相应范围内消灭;同理,部分连带债权人受领债务人履行的,其他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在相应范围内亦消灭。债务人向连带债权的债权人之一为全部给付其总债务即归消灭。未实际受领债权的其他连带债权人不得再行向债务人主张权利,仅能向其他受领债权的连带债权人主张返还。
参考案例盛某等诉某置地有限公司等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2023-07-2-091-005/民事/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20.11.25/(2020)沪02民终8286号/二审
裁判要旨:法律关系相对方的认定不应拘泥于合同形式,应注意探求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经开发商指示,买受人与装修企业另行签订装修合同,也可以是精装修房屋买卖中装修部分权利义务的表现形式。此时,应从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装饰装修合同的订立过程、合同条款内容、实际履行情况等因素评价二者之间的关联性,探究合同相关各方的真实合意,继而认定开发商是否应就逾期交房向买受人承担违约责任。
参考案例傅某甲、傅某乙诉某某房地产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2023-07-2-091-007/民事/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08.06/(2020)浙07民终1953号/二审
裁判要旨: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一般视为要约邀请,但在出卖人就商品房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清楚、具体、明确,且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则应认定为要约,对出卖人具有约束力。出卖人未实现许诺导致合同主要目的不能实现的,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参考案例吕某诉王某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2023-07-2-091-008/民事/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北京市延庆区人民法院/2020.06.19/(2020)京0119民初3092号/一审
裁判要旨:
1.合同性质的认定应当从合同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两方面加以认定,综合合同内容、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加以判断。双方签订的合同内容载明了房屋位置,约定了价款、支付时间、支付方式、交付事宜、违约责任等具体条款,符合房屋买卖合同的基本特征的,应认定双方之间签署的合同属于房屋买卖合同。
